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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江零公里”地理标志公共艺术作品概念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0-10-10 13:00:00 编辑:admin1 浏览量:1207

一、项目背景

   宜宾,因金沙江、岷江在此汇合,长江至此始称“长江”,故宜宾也被称为“万里长江第一城”。为进一步弘扬宜宾优秀的地域文化和展示宜宾“长江首城”的风采,提升宜宾的城市形象、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球公开征集“长江零公里”地理标志公共艺术作品设计方案。

二、竞赛主题

竞赛以“长江零公里”为主题,进一步凸显宜宾作为长江首城的标志性地理特征,成为集中表现宜宾地域文化的“城市地标”以及长江首城的精神载体。

三、竞赛内容

    参赛者应充分考虑宜宾的历史、文化背景,结合场地滨江区的现状,同时考虑到宜宾的未来发展,结合基地的原有项目(合江门广场、滨江路、地标建筑)、在建项目(夹镜楼、冠英古街、文脉大通道)等周边环境以及汛期对场地的影响,对公共空间形态、景观系统、地理标志性、夜景亮化等进行统一考虑,提出概念构思。作品形式、材质、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鼓励跨领域的创造性和开阔的思想,以及表达方式的多样性。      

四、竞赛要求

  (一)设计要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要注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地域历史人文因素,充分突出宜宾长江首城的风光魅力和地理特征。要具有鲜明的特征和艺术欣赏价值。

(二)设计标识感强,对其周围环境产生持久的美学影响,形成丰富的视觉空间;根据其特殊地理位置,充分考虑视觉效果,使其成为区域亮点。

(三)注重汛期对场地的影响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运用数字化技术营造夜晚灯光效果。

(四)参赛作品均应包括创意说明和平面设计两部分。创意说明应明确案名称、设计构思(重点包括汛期的处理、交通组织)、色彩、材质、规格、方案可行性分析评价、工程造价预算等。图纸内容包括总平面、平面、立面、竖向定位图、透视图、彩色效果图以及夜景灯光效果图等,参赛者认为必要的其他图纸(如概念解析图)及其他形式文件(如动画)。

参赛选手应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1、纸质文件:以A3规格彩图打印,并提供设计人资格证明:设计人概况、简历,学历证书、专业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料。若是相关公司或其他法人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等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主要设计者的上述相关资料。

2、电子文件:A3大小尺寸,像素不低于300dpi,并注明姓名、电话、地址。

五、报名及日程要求

   竞赛采用公开征集的形式,向全球征集优秀的城市公共艺术作品概念方案,诚邀全球优秀艺术机构、设计机构和艺术从业者(资质、业绩不限)、设计从业者个人(不限专业),以及院校学生积极参与。鉴于竞赛命题的综合性,我们也鼓励艺术从业者、设计从业者士组成小组参与。

    竞赛采用网络报名,参赛者可通过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参赛报名表(http://zygh.yibin.gov.cn),并于北京时间2020101018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件方式提交预报名表。

主办方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踏勘时间:2020 10 129:30,集合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长江大道中段8号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踏勘后进行答疑。

报名表及参赛方案于北京时间2020102818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件及邮寄方式提交。(由于多数参赛者反映时间紧迫,为保证参赛作品质量,报名表及参赛方案截止提交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2020111018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件及邮寄方式提交。具体通知详见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六、评审及奖励

方案征集截止后,由主办方邀请规划、经济、雕塑、建筑、结构、园林、艺术等方面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选中作品经审定后,作品设计师可以得到后期制作优先权。

(一)奖励办法:截稿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竞赛奖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人民币及证书;(奖励的税费自理)

二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人民币及证书;(奖励的税费自理)

三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及证书。(奖励的税费自理)

(二)获奖项目和名单将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并采用不同的形式在一定的场合中进行展出。

七、竞赛规则

(一)参加竞赛的单位或个人同意并遵守本征集通知的内容及规则。主办方对征集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参加过其他方案征集的作品,或使用他人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的创意的作品不允许参加。

(三)参赛者必须是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保证所提交的方案为首次发表且未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如因方案导致第三方提起任何形式的诉讼或索赔,参赛者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所有参加本次征集的参赛者在本次活动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差旅相关费用自理。

(五)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并拥有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六)本次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等权利,落选作品概不退回。需要保存的请参赛者制作复本

(七)参赛作者投稿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展作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

(八)有关方案征集的争议与仲裁,适用中国法律,诉讼、仲裁地为宜宾市。

(九)主办方对本次活动的保留最终解释权。主办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修改相关活动日程。

 

主办方: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韩笑 邹文姗
联系电话:+8618030626755 +8617780808121
电子档提交邮箱:32129130@qq.com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江大道中段8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928

 


附件:

一、场地区位

宜宾位于四川盆地南部,是川、滇、黔三省交汇地。宜宾又因金沙江、岷江在此汇合,长江至此始称“长江”,故宜宾也被称为“万里长江第一城”。

项目基址位于金沙江、岷江、长江交汇处的合江门广场,其中在建的夹镜楼位于合江门广场一带,新建和复建冠英古街院落位于大南街以东、滨江路东段以北。

空白演示

场地范围图

二、上位规划

   (一)根据《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20)》,项目位于冠英街历史文化街区,其中场地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为高度控制II 类区,对建设控制地带的基本要求如下:

1、完善功能构成。建设控制地带适当发展文化展示和旅游服务功能,可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化展陈等功能。

2、加强整体环境整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风貌、建筑高度、体量大小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相协调。

3、综合交通整治。加强街区内部交通与外部道路衔接,合理布置停车场;通过局部环境整治、步道改造,减缓滨江路对街区完整性的干扰,强化街区与滨水空间联系;结合合江门码头,开通水上游线联系潼关码头、南广码头。

4、建筑高度按高度Ⅱ类区标准控制。(建筑层数低于4 层(檐口高度12 米)以下)。

来源:《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20)》

(二)根据《宜宾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处于旅游观光景观区,其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

   三、场地制约条件

  (一)视线通廊

场地周边现状北侧、西侧均为建成环境,夹镜楼为合江门广场的核心建筑,本次设计应注重古城墙以及夹镜楼的视线通廊,不应在江口方位形成相互遮挡。


(二)周边条件

结合场地原有地标建筑、滨江路以及在建项目,通过本次设计改造强化与滨水空间联系,同时注重考虑汛期的处理方式。

场地鸟瞰图(枯水期)

场地透视图(丰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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