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繁荣艺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号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以南京大学为主体举办的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南朝石刻的临摹写生与传统雕塑的保护人才培养》现面向全国招生。
一 、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8月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软实力。”因此,从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可以增强中国人的民族自信心,再创中华文化新的辉煌。此项目响应国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号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突出优势,更好的发挥我们最深厚的软实力。
南京拥有南朝石刻得天独厚的资源,南京大学雕塑艺术研究所将很好的利用本地资源,更好地发挥南京大学雕塑理论和创作实践的学科优势,为保护和传承传统雕塑文化贡献一份力量。
二 、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六朝石刻在中国艺术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与同时代的北方佛教石刻堪称大型石刻雕塑经典范例,交相辉映。分布于南京地区六朝石刻是南北朝时期的南方宋、齐、梁、陈四个朝代时期建造的。南朝石刻继承了秦汉神兽的特征而又有巧妙变化,形成了雄浑矫健、古拙挺拔的夸张风格,是古代石刻艺术由两汉的古朴走向唐代成熟的重要阶段。南朝石刻大多数为室外雕塑,风化严重,这次临摹写生对研究六朝石刻艺术风格特点又深入了一步,也对日后修复和保护提供参考。
南京大学雕塑艺术研究所将依托南京大学文史哲综合学科优势,借助江苏省雕塑家协会、南京博物院、六朝博物馆等平台,通过对南京地区南朝石刻的临摹写生,采取课堂理论授课、专家讲座、田野考察调研等授课方式,对石刻雕塑等一手资料进行临摹写生,专家实践指导、技艺演示,给学员们以系统全面的教学培养,对梳理中国古代雕塑史是有益的补充,也对日后南朝石刻的修复和保护提供参考。
项目主体简介:
南京大学雕塑所立足于对东西方文化的全面观照,确立了史论研究、雕塑研究与创作、环境艺术与宗教艺术研究的科研方向,在所长吴为山教授的带领下迅速成为一个集雕塑理论研究和创作、艺术教育、文化交流一体的研究机构。
合作单位:江苏省雕塑家协会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 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2019 年10 月 12 日,培训总时长共 90 天,其中,集中授课 40 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19 年 7 月15 日 举行开班仪式
2019 年 7 月15 日-2019 年 8 月23日 集中授课、采风学习等
2019 年 8 月 24日-2019年10月12日 作品展示交流、出文稿等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南京大学雕塑研究所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南京博物院、六朝博物馆、江宁、丹阳南朝石刻等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中国传统雕塑八大风格论》、《六朝石刻的历史价值》、《中国传统神兽造像》、《六朝砖刻艺术》、《六朝石刻的艺术成就》、《六朝陵墓石刻现状调查和研究》、《酸雨对六朝石刻的腐蚀》、《六朝石刻的复制与修复》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演出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或参加汇报演出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师资团队简介:
1、项目负责人:尚莲霞
2、项目联络人:任艳明
3、培训教师
吴为山(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美术馆馆长、法兰西艺术学院通讯院士)
何成洲(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长江学者、欧洲科学院外籍院士)
赖永海(南京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贺云翱(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
聂危谷(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江苏省雕塑家协会主席、省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
李 鹤(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党支部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朋川(苏州大学博物馆馆长、艺术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廖军(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尚 荣(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中国城市雕塑家协会副秘书长)
尚莲霞(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江苏省雕塑家协会理事)
任艳明(南京大学雕塑研究所创作部主任、江苏省雕塑家协会常务理事)
陈 亮(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尹悟铭(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申红飙(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副教授)
朱 剑(扬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后)
李烜峰(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副主任)
沈 军(故宫博物院副研究员、艺术学博士后)
孙明道(《美术》杂志副编审、美术理论家)
陈 健(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师、江苏省雕塑家协会理事)
孙 欣(经济日报中国书画杂志社编辑、中国书画杂志社书画院副秘书长)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文稿将于 2019 年 10月上旬在南京进行展览。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 、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 30 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
5.能够脱产学习基本保证集中培训时间参加培训。
(二)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人。
2、对于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南京大学报到。发送录取通知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五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9 年 5 月 10日- 2019 年 6 月 10 日
(二)报名方式
提交报名材料: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南朝石刻的临摹写生与传统雕塑的保护”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申请者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如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838856604@qq.com,同时将所需材料(报名表原件、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雕塑研究所,刘权收17768103312;正式录取人员需递交以上材料纸质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用于备案。
1、与此链接末下载报名表:国家艺术基金《南朝石刻的临摹写生与传统雕塑的保护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
2、相关证明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背面)、曾获奖励证书、所在单位出具准予脱产学习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3、代表作品:本人近年创作的作品。
4、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报名邮箱。
请于2019年6月10日之前寄送报名材料,并请备注基金项目报名材料。报名资料不收取原件,不退还。(邮寄材料表面请注明「申请人单位、姓名+《南朝石刻的临摹写生与传统雕塑的保护人才培养》」,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19年 7 月 14日(早10:00-晚20:00)
报到地点:南京大学雕塑研究所一楼
报到材料:请携带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单位出具准予脱产学习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电话:焦小虎15251890861,刘权17768103312。
邮箱: 838856604@qq.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雕塑研究所
邮编:2100093
(三)成果权益
主办单位对参与项目学员提交的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媒体发布权;凡报名参加本项目人才培养的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该招生简章各项规定;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大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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