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政广告公司明信片
本报讯 (记者 孔令强)5月13日,《重庆晨报》18版以《<磁器口更夫>署名权案一审给原作者道歉并赔偿6000元》为题报道了当代知名陶艺雕塑家何跃作品被侵权的新闻。昨日,被法院判侵权的重庆邮政广告公司在本报4版刊登了致歉信,正式向何跃道歉。何跃在接受重庆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受道歉,但对重庆邮政广告公司的道歉态度不太满意。”
承认侵权并公开道歉
2008年底,磁器口古镇管委会邀请何跃创作更夫雕塑作品,2009年3月17日何跃创作的雕塑铸铜《磁器口更夫》正式入驻磁器口。2014年何跃陆续收到朋友发来的涉嫌侵权的《磁器口更夫》明信片,去年年底何跃将涉嫌侵权的重庆邮政广告公司告上法庭,今年5月10日,渝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重庆邮政广告公司侵犯了原告何跃的署名权、复制权等。
昨日刊登在《重庆晨报》4版分类广告上的公开致歉信写道,“‘磁器口更夫’雕塑侵权诉讼案已由法院判决生效,我公司(重庆邮政广告公司)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并正式向您(何跃)道歉。”
对于侵权经过,重庆邮政广告公司也给出了说明,“受磁器口管委会委托,我公司将该雕塑作品拍成照片制作成明信片,作为磁器口古镇对外形象宣传的一个重要产品。但制作明信片的行为未取得何跃先生本人认可,造成侵权行为的发生,对此我公司深表歉意。”
接受道歉但不满意态度
昨晚,何跃说:“我接受法院的判决,也接受重庆邮政广告公司的道歉,但我不认可他们的道歉态度。”
“说实话,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虽然判我胜诉,但6000元的赔偿与我被侵权的损失以及打官司的花费相比,我认为太低了。”但何跃最终还是放弃了上诉的想法,“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本来打官司也不是为了钱,只是想为自己和作品讨一个说法。”
何跃接受重庆邮政广告公司的公开道歉,但觉得他们的态度不够诚恳。“判决出来后他们从来没和我联系过表示道歉,公开道歉信也只发了那么小的一块,不仔细找根本看不到,我对他们这样的态度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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