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艺术中心是河南的艺术殿堂,是河南文化艺术的重要形象窗口。为提升河南艺术中心公共空间的艺术品位及社会影响力,让观众在欣赏优秀的音乐、戏剧艺术之余,通过雕塑艺术品的陈列、展示,体现更为丰富的艺术感染力,让观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更加广泛的艺术熏陶。特举办:河南《艺术之声》雕塑双年展
一、主办单位: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河南艺术中心
郑州市雕塑壁画院
三、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杨丽萍(河南省文化厅厅长)
马国强(河南省文联主席、河南省美术家协会主席)
主 任: 王仕俊(河南艺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副 主 任:刘 杰(河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董继武(河南艺术中心副主任)
张松正(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郑州市雕塑壁画院院长)
四、艺术委员会:
名誉主任:吴树华(原河南省美术家协会雕塑艺术委员会主任、郑州市雕塑壁画院名誉院长)
李学锋(河南省美术家协会雕塑艺术委员会主任)
主 任: 马亚非(原河南省雕塑书画院院长、河南建筑学会雕塑壁画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州市雕塑壁画院特邀艺术总监)
秦曙光 (河南省文化厅人事处处长、建筑专家)
副 主 任:虞晓明(郑州市雕塑壁画院副院长)
王安江(河南省美术家协会雕塑艺术委员会副主任)
魏小杰(郑州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河南省美术家协会雕塑艺术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
委 员:
陈宗铭(郑州市雕塑壁画院特邀设计总监)
胡志峰(郑州市雕塑壁画院院长助理)
解少勃(郑州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主任)
李大鹏(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于俊峰(郑州轻工业学院艺术学院教授)
五、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王文全(河南艺术中心主任助理、市场拓展部部长)
副 主 任:王素丽(河南艺术中心市场拓展部)
杨金想(郑州市雕塑壁画院副院长)
七、展出日期:2013年7月1日开幕——2015年6月30日结束。
八、 展出地点:河南艺术中心
九、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50件。其中特别奖作品5件,优秀奖作品45件。
十、 作品要求:文化艺术类的创作题材,独特的创作理念,优美的表现形式,强烈的艺术个性。
十一、作者要求:凡认同本次大展的主题和宗旨,具有雕塑创作能力的国内外艺术家均可报名参加。
十二、参展要求:
1、参展作品一律应为原创作品。
2、作品应为架上雕塑艺术品,建议尺度在60——180cm之间,应为永久性硬质材料, 谢绝替代材料作品。
十三、作者待遇:
1、特等奖作品5件,由河南艺术中心收藏、长期陈展,收藏费5万/件(税后): 获奖作品45件,展览结束后作品退件 奖金5000元/件(税后); 获特等奖作品,如谢绝收藏,按获奖作品对待; 所有参展获奖作品,在展期内不得撤展,否则将取消奖金。
2、出版:河南《艺术之声/2013》作品集,收入全部获奖作品,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两册。
3、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收藏证书。
十四、初评: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姓名、) 或作品方案效果图,及参评表参加初评。同时将作品的照片和参评表电子文档报: WSL32496@163.com
2、作品初评收件时间:自征稿函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初评入围结果将于2013年4月20日前通知入围作者。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十五、终评
1、初评入围者接到入选通知后应在6月1日——6月10日间寄、送原作参加终评。终评落选作品由组委会退件。
2、送件须妥善包装并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组委会不对送件中造成的破损、遗失负责,送件费用由作者自理。
十六、收件: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1号河南艺术中心 邮 编:450046
收件人:王素丽 电话:0371-69191131 邮箱:WSL32496@163.com
十七、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八、凡参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函的各项规定。
十九、媒体支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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