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勋西县街头一座“涉黄”雕塑灯引发网友围观。这座名为《性的写意》的雕塑灯,由一对倒置拥吻的裸身男女组成,且裸女的胸部和臀部极其夸张。勋西县文体局表示,雕塑灯是该县首届祈福灯展的一部分,作品以夸张的艺术手法表现了浪漫的爱情,或将在勋西七夕艺术作品展览馆永久保存。
雕塑灯与浪漫爱情有何关系姑且不论,单说这个另类雕塑灯给人的视觉观感,显然称不上赏心悦目。检索媒体报道可知,近年间有不少公共景观都因造型低俗或格调不高而招致非议。几天前,苏州金鸡湖畔一排形似裸女的椅子,就因在网上引发争议而被移走;不久前,郑州中原福塔前的一尊“孝顺石猪”雕像,也因造型太“流氓”而遭调侃。
单从艺术创作的角度而言,这些另类公共景观并不一定不好,如果放在私人空间或特定的展览现场,它们或许确有一定的艺术价值。但现在的问题是,将这些非常小众、前卫的作品放置到公共空间,是否会因为冲击了多数普通公众的审美习惯而引发争议?如果公共景观不能给人美的享受,不能提振整个城市的文化格调,反而激起一些庸俗、恶俗的联想,是否也算是另一种形式的“视觉污染”?
另类公共景观屡屡引发争议,折射的其实是当前社会混乱的审美观。与此相类似的,是近年间造型各异的城市地标建筑,无论是北京的“大裤衩”、苏州的“秋裤门”,还是沈阳的“黄金版大裤衩”,在带给人们视觉冲击的同时,也会带给人们不少困惑。
混乱的审美观“破坏”城市美感,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公众在相关决策中缺乏话语权,个别地方官员、设计者的私人品味甚至恶趣味,强行变成了公共品味。要让公共空间的审美变得正常一点,不妨从最大限度地尊重民意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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