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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社区整治雕塑方案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10-09-04 18:53:43 编辑:janet 浏览量:1306

    征集背景: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沙园广重社区景观形象的艺术品位,优化空间环境,现征集雕塑作品。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2) 承办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二、征集内容

    征集地点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沙园三街北路段。 

    1/高度控制在2米内(含2米)的雕塑3座,材料不限。

    2/尺寸控制在(高X宽)2x5米的浮塑或通雕2座,材料不限。 

    三、应用范围 

    以色彩、造型表达机械题材,并辅助配合其他视觉元素运用于社区景观及周边环境中。  

    四、设计总体要求 

    (一)主题鲜明。充分反映广州工业大道重型机械发展历史,深入挖掘机械题材的雕塑作品,让观众唤起过去劳动场面的记忆联想,产生物外情、景外意,令人耐看寻味,体现积极向上/乐观坚韧的奋斗精神,表现岭南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文化魅力。  

    (二)应充分考虑周边景观环境、建筑物以及行人对空间环境的视觉感受; 具有思想内涵性,并与周边建筑风格考虑协调,在保持原有自然环境的基础上,进行艺术设计或修饰,成为艺术作品与自然环境紧密结合的地景公共艺术造型 ,能够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三)切合实际。应征作品应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能实际地选材并创作,具有可实施性。 

    五、应征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件完整的应征作品应当包括雕塑样图、名称、创作理念、尺寸建议、环境建议、造价估算和以上资料的刻录光盘(CD或DVD均可)。 

    (二)应征作品需提交雕塑样图并装裱于A3规格硬板上。  

    (三)应征作品需提交应征作品的创作理念,旨在阐述雕塑作品的名称含义、创意基础和设计思路等。请将创作理念打印在A3规格的纸张上贴于装裱硬板背面。  

    (四)应征作品需提交含所有项目的图片及文字刻录光盘(文件规格:图片为300dpiJPG A3图,文字为MS word文件)。  

    (五)个人应征者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提交的应征作品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一式一份。  

    六、应征者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二)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已发布的各类城市、场馆雕塑。 

    (三)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四)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五)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及赔偿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六)不得在应征图稿上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应征者须按要求填写在《参选表》上。 

    (七)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八)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九)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案要求的,丧失应征资格。  

    (十)应征者对《承诺书》的内容不得作任何改动,否则取消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七、应征者资格要求  

    (一)应征者应为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如发现应征者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含提交的书面文件)或者违反本征集方案有关要求的,组委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取消该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八、 征集时间 :2010年9月6日~2010年10月15日

    (一)、2010年10月28日初评,确定5件入围方案;随后,邀请入围方案作者到海珠区实地考察及举行方案深化研讨会(与会作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负)。

    (二)、2010年11月28日前,入围方案提交立体小稿。 

    (三)、2010年12月,入围作者与主办单位签定制作合同。

    (三)、2011年1月28日前完成硬质材料的制作和安装。

    九、约定:

    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同时拥有入围作品小样和比例模型的所有权,以及作品金属或石材的独件拷贝权,凡参赛作者皆视为已确认此约定。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552号福兴大厦四楼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20-34150083、34150065  

    邮编:510220

 

广州市海珠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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