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一家广告公司兴冲冲地拿来一份策划书,征求我的意见。内容是和有关部门合作,将深圳莲花山邓小平雕塑复制成小型限量的精致礼品,用于政务赠送和进入高端收藏市场。策划书洋洋万言,从市场角度而言,不能说没有道理。
我有一个疑问,不料也把策划人问住了:且不论有关部门会不会同意这么做,假设同意,有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盗版办法呢?因为限量版的小型邓小平雕塑进入社会,马上可 能就有廉价的复制品、仿制品大量出现;就像西安秦始皇陵附近的市场上,到处都有人在兜售不同型号的翻版兵马俑,如果出现了这种满地都是小平像的情形,这种策划有什么意义呢?
中国目前关于小型雕塑的复制方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精仿”,在技术上,它完全有保证仿得纤毫毕至,几可乱真;另一种则是“粗仿”,那完全是为所欲为,粗制滥造,简直是对原作的肆意践踏。
如果邓小平的小型礼品雕塑出现,保不准这两种方式都会同时出现。
就我所知,美国的“自由女神”雕塑,是有作为礼品的小型复制品公开发售的,只是它的制作和销售都有严格的法律授权和监督。而中国在这方面则严重缺失,至少就雕塑而言,我们至今还没有一套有效的关于“山寨雕塑”的稽查、追究、惩处的体系。
当然,当时还没有“山寨”一说。作为一个新进迅速蹿红的流行词,它所指的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山寨文化”,在中国已经流行好多年了。如果“山寨”核心意思,是指通过一种低成本的手段,采用非专业、非正规的方式,对知名品牌或产品进行照猫画虎似的简单模仿的话,那雕塑应该是“山寨”的重灾区。
有些人从民间性、草根精神、敢于挑战名牌、挑战权威的角度,肯定“山寨文化”。也许,“山寨”在某些实用性、应用性较强的领域;在一定的时期里可能不得不作为权宜之计;或者,出于挪用、反讽的目的,把“山寨”作为一种艺术策略的情况也可以除外;一般而言,在严肃的,原创的,精神性较强的领域,“山寨文化”的危害不容小觑。
深圳1980年代出了一座著名雕塑《开荒牛》,自从流传开来以后,“山寨开荒牛”在全国不知道出现了多少?如今,证券公司,礼品公司,甚至有些基层政府,都竞相模仿《开荒牛》,这些模仿基本上都属于“粗仿”一类的。不光是立体的模仿,还有平面的滥用。我曾经在某宾馆的卫生间里,看见过印有“开荒牛”标记的卫生纸的外包装。
我曾经向作者求证过,潘鹤先生从来就没有授权任何人复制《开荒牛》的雕塑,也从来没有授权使用《开荒牛》的图像。
至于国外雕塑被“山寨化”的情况也相当普遍。改革开放早期,有一个叫张映泉作家写了一个短篇《维纳斯闯进门来》,说一尊西方人体雕塑的复制品在一个普通家庭所引起的震荡,小说中所写的那种石膏“维纳斯”,就曾经风靡一时,那也是典型的山寨雕塑。
中国大规模城市化以后,在许多城市郊外的道路两边,可以看到成片成片的玻璃钢、或石质的“山寨版”仿古希腊、罗马的欧陆雕塑;在许多装修豪华的宾馆和小区,也随处可以看到此类的“裸体女”和“肌肉男”。
“山寨”的低廉和粗劣阻碍了中国雕塑的原创进程,现在是到了该摒弃“山寨雕塑”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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