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讲,世界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字和书写文字的技巧,因而也就有了各自的“书法”。然而唯独中国书法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形式而傲视世界。在中国,书写文字的普通行为,超越了实用的樊篱,而升华为一种具有特殊艺术魅力和审美感染力的艺术形式。笔者试从三个方面来分析书法艺术的美学特征。
以形表意的形态美
以形表意是中国汉字的属性,也是不同于世界其他民族的独特的造字方法。换句话讲,书法离不开汉字,书法受制约并依赖于汉字。这正是书法可以独领风骚的根源。因此,具有独特形态美的汉字,造就了具有独特形态美的书法艺术。
书法的形态美,又包含以下三个要点:
1.笔画——组成汉字基本要素的形态美。汉字的笔画主要有点、横、竖、撇等。汉字笔画的书写是有其自身规律的。而书写的工具——毛笔,其特征也决定着笔画的存在方式和形态。正因为毛笔的柔软,才有姿态万种,用笔或方或圆,或轻或重,或提或按,或疾或徐,用墨或浓或淡,或润或枯等。正如东汉书家蔡邕所言:“惟笔软则奇怪生焉。”
2.结构——汉字点画空间组合的形态美。书法中的结体,是中国人哲理性的阐释。所谓“计白当黑”,具体地讲,在传统书法艺术的审美思想中,黑即是白,白也是黑,黑白相生,虚实相生。书法艺术的空间意识,被注入深奥的哲学思想,即对立统一的辩证法,这恰是书法艺术结体的精髓。
3.章法——书法布局谋篇的整体形态美。书家在创作前,首先要对全篇布局进行思考,诸如篇幅大小、内容、字数、书体乃至字距行距,直至最后的落款盖章等各种因素,综合之后才能给人以艺术美的享受。
寓动于静、静中生动的气韵美
书法的形态美直接表现为静态美,但又可以在想象和幻觉中转化为一种动态美。这就构成了书法的气韵美。在这样的状态中,人们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尽情欣赏和想象,从而使静止的书法又活现为虚拟的运动状态。现代书法家沈尹默曾阐释道:“不论石刻或是墨迹,表现于外的,总是静的形势;而其所以能成就这样的形势,确是动作的成果。动的势,今则静静地留在静的形中,就会看到活泼的往来不定的势。在这一瞬间不但可以接触到五光十色的神采,而且还会感到音乐般轻重疾徐的节奏。凡具有生命的字,都有这种魔力,使你越看越火。”东汉的蔡邕说得也很精彩:“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一连串的动态比拟让人呼之欲出。
我认为,在欣赏书法动态美的同时,还要注意书家在书写过程中挥毫泼墨的动作。包括执笔、运腕、运肘,伴随书写的身体协调动作,姿势的坐立,书家表情与内心的诸多变化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书家的行为语言特征。元代陈绎曾在《翰林要诀》中言道:“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这里的“气和”“气粗”“气郁”“气平”都是指书家在挥毫泼墨时的行为语言(表情语言)特征。这些恰是在书家情感的呼唤下所呈现出的外在形态。
寄情点线的抽象美
情感特征是任何艺术门类的最基本特征,是艺术与非艺术的最根本的区别。书法绝不是普通的书写行为,它是在情感的召唤下,将书家美的心灵和美的理想化作点画外在形式的表达,可以说情感是书家艺术创作的真正动力。韩愈评论唐代狂草大家张旭:“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这句话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张旭以书达情的忘我状态。草圣张旭唯独嗜好草书,不从事其他的技艺,喜悦愤怒、窘迫困惑、忧郁悲伤、欢乐安逸、怨怒憎恨、思念仰慕、沉酣狂醉、空虚困惑、郁郁不平,感情上的种种波动必定在草书中显现。传说张旭嗜酒如命,经常大醉后叫喊奔跑,然后挥毫作书。有时作出超常癫狂之举,竟将头发浸在砚台里,然后大书特书,挥洒情感之态,已达到如醉如痴、无以复加的境地。以书法来传达情感所表现出来的艺术形象又具有抽象美的特征。因为书法表达的形象是“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它不是对具体的事物的模仿,更不是以模仿万事万物来表达情感。书法的形象是通过书家对万事万物在内心的感受并化作抽象的点线形式来表达的,是情感外化和符号化。
综上分析,我们对书法艺术的美学特征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从中可以窥见中国书法艺术在世界艺术之林中独一无二的特殊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艺术正受到高科技的挑战和冲击。但笔者坚信,历经3000余年博大精深的古老书法艺术,必定会随着中华民族的日益强盛,绽放出更加绚烂夺目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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