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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雕塑方案的启事

更新时间:2008-04-21 15:49:32 编辑:小路 浏览量:197

    根据吉安市人民广场改造规划设计,吉安市人民广场改造工程设有各种题材的雕塑小品、浮雕以及其他景观和功能小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雕塑、浮雕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与要求:

    1、雕塑小品:

    反映吉安当地儿童、老年人日常生活情趣内容的雕塑小品各两个,反映吉安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雕塑小品各一个,共计六个。要求雕塑反映的内容具有典型场景的典型形态,大小与真人相近,材质为铜或铜合金。

    2、浮雕:

    ①规格:高1.2m,长18m,反映吉安历史名人(一个或多个)青少年时期的成长经历。

    ②规格:高1.2m,长12m,内容要求与吉安历史有关联,对少年儿童有教育和启迪作用的历史故事。

    ③规格:高1.5m,长5.2m,反映吉安民俗风情,如特色灯彩等,要突出欢乐与喜庆。

    ④规格:高1.5m,长5.2m,反映吉安红色文化,诗、文、图均可。

    二、投稿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不论是企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可以参加其中任何一项也可以全部参加,投稿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31日下午五时,可以邮寄也可以直接送达。采取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投稿地点: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吉安市大桥西路21号建筑业大楼三楼)石先生收。

    三、评选与奖励办法:

    由主办单位组织文化、艺术方面的专家对应征方案进行评选,并推荐中选方案。中选方案共10个,其中雕塑6个,浮雕4个。

    中选方案奖金2000元,其它参与的,只要与本启事有关规定相符,即每项付给200元劳务费。中选方案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即作为实施方案。

    凡被确定最终实施方案的雕塑、浮雕应征者,如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可以直接获得承包施工的资格。

    四、特别声明:

    1、应征方案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凡应征的中选作品,其知识产权属主办单位所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3、凡被最终确定为实施方案的,该作品不得再向其它地方投稿和实施。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13907969767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广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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