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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329国道龙山立交区雕塑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08-02-21 08:19:4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 编辑:sains 浏览量:1165

    为体现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味,营造美好城市环境,现公开征集慈溪市329国道龙山立交区雕塑设计方案。本次雕塑设计方案征集以实施为目标。

    一、征集主题

    以反映慈溪经济快速发展与大桥经济时代特征、适当体现慈溪“围垦文化、移民文化、青瓷文化”三大传统文化为主题。

    二、设计方案要求

    1、方案设计:设计形式宜以多面(三面)效果的抽象雕塑为主,雕塑材质宜以石材为主、青铜点缀,雕塑规格要求高度(包括雕塑基座高度)至少在28米以上,内容、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提倡创新设计。

    2、小样模型:须真实的表达雕塑作品在实际环境中的效果(要求模型的材料、色泽、质感以及各部分之间的大小比例关系与实际雕塑作品相仿,且模型制作的高度不低于30厘米),完整的模型须包括重要的外部环境。

    3、纸质文件:设计人一律须提交A3幅面的作品三维效果图或模型照片(注明设计方案名称)、说明(含创作说明、作品使用的材料说明、建议尺寸)、设计费及雕塑制作(安装)费(其中设计费包括雕塑设计费和周边环境设计费,若确定方案中选后要自行实施制作(安装)雕塑的需分别填写设计费、雕塑制作(安装)费,若设计人放弃方案中选后的雕塑制作(安装)时可不填写此两项费用)、雕塑造价估算(须提供详细的估算清单),缺少上述任何一项内容将不参与评审。所有方案均不得标注设计人名称及其标识等信息。

    4、电子文件:300dpi以上图片格式的电子文档数据一份或通过Email发送一次存储量在2M以内的文件。

    5、作品登记表:详细填写设计人及联系方式。

    方案设计阶段,设计人须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小样模型制作阶段,设计人须提交小样模型。

    三、征集范围

    国内雕塑家,高校设计专业学生或教师,设计公司,自由设计师,雕塑创作爱好者,艺术创作团体及个人均可参加。

    四、截止日期

    自即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18∶00时(北京时间)截止方案征集。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其它方式递交的,以我单位收到作品日期为准。小样模型的制作期限另行通知。

    五、投稿地点

    稿件递交至慈溪市交通局(浙江省慈溪市慈甬路308号慈溪市交通局2603室)。所有方案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六、评审及奖励

    1、评审方式:由规划、建筑、雕塑、园林、美术等方面专家评审与广大群众评选相结合,最后汇总意见,提交领导决定。

    2、奖励办法:截稿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征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评选出入围优胜方案作品15件,每件付稿费1000元(含税)。落选方案不再另行通知,也不付稿费及其他费用。

    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8件优秀方案作品,并通知设计人制作小样模型。每件优秀方案作品付小样模型制作费3000元(含税)。

    对雕塑小样模型进行综合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若设计人放弃自行实施制作(安装)雕塑的,则奖励奖金30000元人民币(含税),若设计人确定自行实施制作(安装)雕塑的,则奖金不计,按其报价的设计费及雕塑制作(安装)费的合计费用为基础,通过双方商务谈判确定实施的合同价;二等奖2名,奖励奖金各20000元人民币(含税);三等奖3名,奖励奖金各10000元人民币(含税)。

    注:一、二、三等奖奖金已包括小样模型制作费,一等奖自行实施制作雕塑的合同价也已包括小样模型制作费。

    七、作品处理

    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所有。落选作品在公布入围名单后15天内自行领回,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主办单位不予保管。

    主办单位将对获得一等奖的作品进行实施,并有权采纳部分获奖作品的内容。若设计人确定自行实施制作(安装)雕塑的,则由一等奖获得者负责实施,署作者姓名。若设计人放弃自行实施制作(安装)雕塑的,则由主办单位另行组织实施制作(安装)雕塑,署作者姓名。

    凡送作品参选的设计人,均视为已承认并遵守本征集公告的各项规定。

    八、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修改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2、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凡参加本次雕塑的设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在慈溪市解决。慈溪市交通局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慈溪市交通局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慈甬路308号
    邮 编:315300
    联系人:沈红军
    电 话:0574-63014775
    手 机:13567498616
    传 真:0574-63014775、63024647

附件:请到杭州湾品位网网站(http://www.hzwdm.com)下载
    1、慈溪市简介
    2、慈溪市329国道龙山立交区雕塑设计方案征集登记表
    3、慈溪市329国道龙山立交区雕塑征集意向点分布图
    4、雕塑征集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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