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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原创?———中国雕塑现象批判系列之二

更新时间:2007-08-31 10:43:33 来源:陈云岗供稿 作者:陈云岗 编辑:ivan 浏览量:428

谁是“原创”? 

            ———中国雕塑现象批判系列之二
 
陈云岗
 
     在中国当代的艺术批评界、包括雕塑界,“原创”是一个不断在被缩值而被滥用了的词。 
 
     什么是原创?
 
     照字面的理解,乃由原生态中之“无”,而创造出了“有”之谓也。人类没有文字,创造出文字乃是原创;人类没有宗教,衍生出不同族群具有着各自的信仰乃是原创;人类没有工具,制造出利器以作人体力量之延伸乃是原创;人类没有“织布”,纺出线、织出“布”乃是原创;人类早期挖坑住洞之后,盖起了围墙与房子,被后世称为建筑,这是原创;人类没有“金属”可用,通过冶炼而找出金属乃是原创………,遗憾的是惟独“艺术”是没有“原创”的。 
 
     熟知艺术史的人当知:艺术的起源不是为了艺术。那是宗教、巫术、祭祀的副产品。其后的千百万年之中,人类只是延续着各种类别的副产品在技术层面上的不断提高而已。
 
     人类的原创是人类这个物种在相对同一的时间内而共同爆发的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表现。如对石器的使用,几乎是人类“原创”意识的共同觉醒,对陶器、青铜器的创造也是同理可证、共同觉醒的事实。而属于“原创”期的灿烂一闪之后,剩下的只是在原创的结果中不断地完善而丰富罢了。 
 
     人类没有桌子、椅子、凳子、沙发、床、锅碗瓢勺时,是照样吃饭、睡觉、坐卧行走的,但用木头、石头、金属、陶瓷替代了原先的草窝、石块、树皮、枝条之后,这些“最先”出现的物体才勉强算是具有了原创性。自此之后的千年万年之中,人类再也没有“原创”的表现。只有“专利权法”中的“实用新型”式的变化而已。
 
     人类造型艺术中的“原创”只有两种:一种是雕刻、拼接、搭建类型的雕刻与建筑;另一种即是涂抹、描画类的绘画艺术,至于画在与雕刻在什么材质上与以什么样的风格样式呈现出来,统统不是原创层面上的问题。而它们的诞生又完全不是因为今天意义上的“表现”与“欣赏”的原因,所以,今天概念中的“艺术”在它发生的时候,恰恰不是为着它日后被欣赏的目的而原创的;再所以,艺术压根就没有原创。那么艺术除了宗教、巫术、祭祀之外的原因而构成之外,还有什么原因呢?看一看《吕氏春秋》中对“乐”的产生的论述:“乐者由来者尚也……,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 ,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建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万物之极。” 
 
     又载:“帝尧立,乃命质(音乐家)为乐……以祭上帝;
 
     “舜立,命延(大臣)与质(音乐家)修《九招》、《六列》、《六英》(乐曲)以明帝德。 
 
     “禹立,于是命臬陶作为夏籥(音“雨”,乃乐舞名),以昭其功。
 
     “殷汤即位……,乃命伊尹作为大护(古乐名),以见其善。 
 
     “武王即位,……乃命周公为作大武(周乐舞名);
 
     “成王立,……乃为三象(乐舞名),以嘉其德”(《吕氏春秋·仲夏纪第五·古乐》黑龙江人出版社2003年出版,《吕氏春秋》(上)第119页。)从上述摘句中可看出古乐之功用,必以祭帝德,昭其功,见其善,嘉其德等为创作目的,唯独没有谈及“赏、欣赏”的目的。所以,今天意义上的艺术是“古典艺术”真正原创期产物的附加值的体现。 
 
     《吕氏春秋》的论述中虽然也开宗明义地强调“乐者由来者尚也”的观点,指出上述乐舞是在漫长时序演变中逐渐“创作”出来的。但是,具体的乐舞是“逐渐”产生的;而乐舞本身的起源,才是具有原创意义与价值的。换言之,人类一俟有了“第一次”的乐舞出现,它的原创地位即已奠定,纵使后世万代的无穷尽的乐舞有千万之多,也不能够具有“创原”的资格。
 
     同理,人类自有了在石、木、竹、玉、象牙、铜、金、银、漆等材料上进行了“雕刻”的实践之后,那么,后世凡属于雕刻的一切都不复具有“原创”的资格。 
 
     再同理,以人、牺牲作为殉葬品,是原创;而以陶、木、铜俑人代替人殉则是“殉葬”前提下的“实用新型式”的原创,至多成为“始作俑者”。
 
     再再同理,将具有视觉美感的实用器物搬入室内的案几之上、桌架之上,慢慢淡化与剥离其实用功能与价值而专用于欣赏者是原创;而由少数人专赏而发展起来的博物馆陈列,以用于更广泛人群的观赏则是前述原创基础上的延伸,在本质上也不具备原创的资格。 
 
     仍然同理,将画画于墙壁之上,无论其原因、内容是什么,其性质都是原创;将雕刻安于室外街衢间,也无论其目的与功用是什么,其性质也是原创。只要这种形式一俟产生,其原创的使命也在舜间完成。
 
     由此看,用泥、陶、木、竹等材质去雕刻的山石景物、人物房屋以及用钢铁、青铜等材质去敲打、铸造为的山石景物、人物房屋等等作为,古今中外已皆然之久矣! 
 
     中国的战国时代即有所谓“诽谤木”,后来演变为华表。西方历史上有无数的纪念柱,终于定型为方尖碑。但它们出现的“第一次”才是原创。中国汉武帝时的建章宫建有高50丈的“承露台”,上置铸铜仙人托大盘的承接雨露的大装置,每日有专人采集露水供帝王饮用,这是原创。武则天曾用铜铸“大火珠”,外饰以金,煌煌耀日;并造“天枢柱”于定鼎门外,高九十尺,下以铁山为脚,铸铜为二麒麟,以镇四方。上有铜盘,直径三丈。蛟龙人立,两足捧“大火珠,”望之如日初出。镌文于柱:大周万国述德天枢。武则天还曾造明堂,于顶上铸铁为鸑鷟(音月、足。凤凰别称),高二丈,以金饰之,轩轩若飞。(见《大唐新语》“辑佚”篇)。
 
     这是柱形体顶球形体组合造型之原创。也是铸铁凤凰后再贴金饰之的原创,也是中国有确切记载的大型景观雕塑与“公共艺术”的原则。那么时至今日,我们还有多大的“原创”空间呢?若说材料之运用,铜球之外饰以金,且以“铁山”为脚……,用异质的金属铸造山水石景的情形,即使于唐时也算不得是多么严格意义上的原创。商周青铜器中又何曾少见由青铜玉器造出的树木山石之“装置”呢?如三星堆的铜、玉结合的造型更是多多。 
 
     论造型形态之原创,更是一个话题不能成立的说法。世间万物本来各具形态,人与万物真真是个个皆“原创”。而艺术中的造型则远不如天地间造化之丰富,实在是人类先天之不足!由古至今,“艺术”(造型艺术)一直是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中滑行。如五里路,“四点九”里都是一个面孔,那个“零点一”不过是翻腾出一些前人前世早已原创过的结构关系变点样而已。所以,什么是原创?
 
     人类可以造宇宙飞船、火箭、导弹、太空站,可以化验证明任何一种生物、动物、岩石、液体等的各种成份以及组织细胞,但就是“原创”不出一只蚊子、一只苍蝇,顶多马与驴交后“原创”出一种骡子而已。人类明明知道一切生命体的基础是蛋白质,但将所化验出的成份再搅到一起时,就是不等于“生命”。 
 
     故此,关于“艺术”这一点无观宏旨的杂耍,作用于人之耳目,形之于形色的东西,你就在人类科技发展的大背景下,拾用一些可称为边角料的小可,搞点拼拼凑凑的“实用新型”吧。无论是自说还是他说,慎用“原创”以诩之。
 
     谁是原创? 
 
     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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