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宅基地买卖已有12位艺术家成被告
艺术家们在宋庄购买的民房。
艺术家们手拿合同准备应诉。
宋庄已经成为很多艺术家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十几年前,北京通州区宋庄镇农民以高于当时市价数倍的价格将宅基地(注: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每一个农户可以分到一块土地,供建房使用,被称为宅基地。)先后卖于200位左右艺术家。没想到,自去年10月以来,已有十二位在宋庄买宅基地房的艺术家被告,卖主称当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昨日,另一位居住在宋庄的艺术家王庆松被诉一案在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宋庄法庭开庭。
买卖宅基地,艺术家成被告
十多年前,艺术家王立则与宋庄农民签订了买卖宅基地合同。去年10月,王立则被卖主告上了法庭,要求认定原来的合同无效。此后,在宋庄的艺术家接二连三被原卖主告上法庭,包括王立则、王庆松在内共有十二位艺术家被告。
7月10日,艺术家夫妇李玉兰和谭小勋的案子,被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李玉兰不服判决,决定于近日上诉。而艺术家王庆松被诉一案也于昨日开庭。
李玉兰告诉记者,2002年7月1日,自己与农民马海涛签订了协议,双方约定以45000元的价格将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有北房5间、西厢房3间及院落出售给李玉兰。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建是河北省三河市燕郊行官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他表示原、被告之间通过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了买卖协议,均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况,并已履行了多年。
不过,自去年10月以来,卖主却纷纷将艺术家告上法庭,“卖主的这种行为是基于宋庄地区文化产业兴旺催生的房价提升。”李玉兰这样认为。
不满争议院落的价格评估
作为原告方的宋庄农民希望确认与艺术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艺术家将房屋退还给原告,原告按有关部门评估的房屋价款退还给被告。
不过,就房屋价款而言,艺术家表示当年房价比较低,现在涨了,却依然按照当年的房价进行赔偿有失公平。李玉兰表示当年买房花了4.5万元,之后对该房屋进行了整修,新建了三间西厢房,总共的费用已经超过12万,但是最终给出的评估却只有93808元,“我所花的12万还不算那些零星费用,但现在评估价却只有9万多。”李玉兰表示自己不服一审判决,将于最近上诉。
■交锋
被告
一切皆因房价涨了
另一位被告的艺术家王立则表示,目前因宅基地购买而引发纠纷的,原告的理由均是因为购买艺术家本人不是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农民,故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而当年艺术家购买宅基地时,双方均是签订了买卖协议,甚至有第三方类似村民委员会的证明。
王立则介绍,十几年前,宋庄当地宅基地院落空置率在百分之三以上,空置房屋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艺术家的聚集首先推动了这一份死产的盘活和升值。现在小堡村买房画家近百户,定居画家已超过五百人。农院三四间房的租金,已由三年前的3000-4000元攀升到了1.5万元左右,“文化产业繁荣了,房价高了,个别人就想将房子要回去。而且这些现在想要回房子的人很多已经搬到城里去住了。”
原告
当年政策还没出台
缘何十多年前将宅基地卖给艺术家,而今日却又将买主告上法庭。采访中,原告表示当年买卖宅基地是很普遍的现象,他们并不知道买卖宅基地是不允许的,不过现在却知道了。李玉兰一案的原告马海涛告诉记者,当时,宋庄农民卖宅基地是个很普遍的现象。而自己也将宋庄镇辛店村的宅基地于2002年卖给了李玉兰,“不少人在卖,因为当时政策还没出台。”之所以现在想要回房子,马海涛表示,自己当年卖的房子并不是他本人的,自己是瞒着母亲将房子出卖。“我把母亲接到我那住,而卖宅基地一直瞒着母亲。后来我母亲说要回去住,才知道卖房一事,一定要我拿回宅基地,所以只有告上法庭。”
宋庄因为大批艺术家的进驻,10年来房价已经翻了几倍。本版记者 王嘉宁
宋庄
1994年,方力钧、刘炜、张惠平、王强、高惠君和岳敏君等人决定在宋庄买房,此后宋庄成为艺术家的一大聚集地。十多年来,宋庄陆续定居了近15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职业艺术家。
据资深美术评论家栗宪庭向记者介绍,最早决定买房的艺术家有方力钧、刘炜、张惠平、王强、高惠君和岳敏君,而且刘炜买了两个院子。“方力钧力劝我参与买房的行列,在他们的商议下,刘炜还把另一个院子送给了我,那个院子当时是5000元,正房五间已经破烂不堪,院子长满荒草,土坯的院墙倒坍了一多半,但却是一水儿的青砖墙、青石的地基和门墩,窗户已经不能使用,老式的花格子却依稀可辨,正是这样的房子击中了我的要害,虽然犹豫,我还是接受了刘炜的厚谊。半年后,圆明园的其他一些艺术家如杨少斌、马子恒、张鉴墙、邵振鹏、刘枫华、张民强、王秋人、姚俊忠也闻讯到小堡买了房子,这是最早转移到宋庄的艺术家。”
■旁观者说
●杨立新(人大法学院教授)
最不划算的是艺术家
宅基地只能用于建房子,其他任何用途都不可以,其实这是农民的一个福利。现在法律上严格限制宅基地的转让。如果是同一个村的农户之间,如果你不想要这块宅基地了,可以卖给其他农户,但是城里人购买宅基地却是被禁止的。
由此,农民在卖宅基地给城里人时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判定无效。这种情况下,最不划算的就是艺术家。如果艺术家购买了宅基地,农民不反悔的话,你当然可以再继续使用。
此前,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曾考虑规定宅基地可以有一些适当的流转,但是后来又删掉了这些。事实上,关于宅基地流转原来是想要有一点点松动,但后来还是没有任何松动。立法机关主要觉得一旦农民失去这个房子,没地方住了,就会流离失所。在新《物权法》153条中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国家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饶云峰(宋庄艺术促进会助理)
可能是利益驱使
现在宅基地的纠纷不光在宋庄出现。去年开始,宋庄宅基地的纠纷开始爆发。之所以爆发是近几年宋庄文化造镇工程所取得的成绩。原来农民将房子卖了,但看到现在的经济发展就想将房子收回来。有的可能知道要拆迁,想得到补偿。这帮村民可能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
现在的纠纷越来越多,我们促进会当然不希望看到这种局面。买房纠纷的往往都是很早就到宋庄来的艺术家,可能对宋庄的艺术家会有一定的影响。我们非常希望市里面、法院能尽早出台相关政策,因为这涉及到和谐稳定的问题。
●李象群(798艺术群落艺术家)
不应该一刀切
我觉得现在的问题不能一刀切。艺术家工作室本身是做艺术创作和研究,而展示空间和画廊是做经营的。艺术家本身创作的环境,不从事经营,这个就不能说因为当地艺术氛围好了,房价高涨了,卖或租给艺术家从事创作的房价也就上涨。我个人认为艺术家应该将这个关系处理好,跟房主讲清楚这方面的道理。而如果是做经营的,就可以在房价上做一定的调整。
现在798也面临这个问题,也是一刀切,将很多艺术家的工作室赶走了,也就没活力了。
发表评论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