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共艺术——特别是以雕塑为媒介的公共艺术在中国大地上遍地开花。这种可喜的景象使我们感受到了雕塑事业的兴旺与繁荣,我们雕塑家们为此深受鼓舞,因为这毕竟是中国雕塑事业百年难得一遇的大好形势。
但是在欣喜之余,对于公共雕塑艺术创作中的问题也还是很有必要不断进行总结,以便使公共艺术真正成为大众的艺术和为大众所接受的艺术。近年来,各地所组织的具有公共艺术性质的雕刻大赛和创作活动频繁举行,比如长春、天津、北京、杭州、惠安等地均举行过多次有关公共雕塑艺术的创作活动,这其中也曾产生了一些比较好的作品,成绩不容抹杀。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脱离大众,缺乏公共性。有些雕塑家只想表现自己的观念而完全置大众的审美和欣赏于不顾,所创作的作品缺乏美的形式,甚至就是不加任何处理的石料堆砌;有些作者是以极不严肃的调侃方式参加公共艺术的创作,对作品的内容和形式都没有充分进行构思和推敲,随便成什么样子都无所谓;有些造型像是公园里的实用物品,与艺术不搭界;还有一些被特邀来的外国艺术家所创作的那些实在不能恭维的“作品”,……这些令人遗憾的作品之所以存在,甚至能被吹捧(有些还获奖),不外乎都披着一层“新观念”的外衣,也正是因为这可以被无限夸大和任意解释的“新观念”,一下堵住了大家的嘴,使得老一代艺术家们怕被扣上“不包容”的帽子而不能发表什么意见,使得中年一代艺术家们怕伤了同行之间的和气、也同时怕被人说成“保守”而不好发表自己的真实看法,使青年一代怕被人认为“没才气”而不敢发表什么意见,由于定力不足或认识上的模糊,有时还会盲目效仿以图受到“新观念”理论家的关注和赞扬,……由此,这种公共艺术的话语权无形中就被所谓的“新观念”者们所利用,使当下的公共艺术的实际功能和价值大大被削弱了。而这种现象所造成的后果就是鱼龙混杂、美丑混淆,使公共艺术失去了公共性.也失去了大众的热爱和地方政府的支持,最终导致刚刚兴起的公共艺术失去存在的土壤而逐渐衰亡。
公共艺术,其功能属性显然是与公共环境和公众联系在一起的,它不是艺术家孤芳自赏的自娱产品。作为艺术家个人自己工作室里陈放的作品或者作为艺术家个人展览的作品,艺术家个人怎么搞都是可以的,因为这不侵犯别人的权利。但作为公共艺术.那它就不仅是艺术家个人的事情,而是占有公共资源的一种特殊“产品”,作者就应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向社会、向大众负责,为他们提供合格的产品——公共艺术的精品。那些不顾民族文化背景和审美习惯,在“新观念”外衣掩饰下的所谓“观念艺术”,不过是“皇帝的新衣”,究竟是怎么回事,作者和观者心里其实都很清楚,只是大家都不愿意捅破这张窗户纸罢了。为了使公共艺术真正走近大众,真正为大众而创造,也为了使我国方兴未艾的公共艺术能健康地向前发展,希望我们不要让公共艺术创作穿上“皇帝的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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