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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体行为艺术还能裸下去吗

更新时间:2007-02-12 13:11:37 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史晶楠 编辑:小路 浏览量:1570
一名艺术家以赤身裸体的方式来表达一种观念,或者传递环保观念,或者针对现实,不知道作为普通观众能否接受呢?日前,针对当代艺术,尤其是裸体、半裸体的行为艺术,出现了要用法律进行规范的声音。

  北京市文化局负责人做客北京城市管理广播时透露,将会出台有关法律规定将明确艺术品市场、尤其是美术品的界限和底线。当时,针对听众提出的以裸体、半裸体形式出现在屏幕和街头的行为艺术,这位负责人表示“已经感觉到社会上这些问题比较多了”,并且尤其提到了北京798、宋庄等艺术区。对于如何规范的问题,北京市文化局认为“维护宪法严肃性”和“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传统习惯”是在制定有关规定时要遵循的“规律”。

  用法律的形式规范艺术,这样的事情听起来还颇为新鲜,新闻播出后带来了众多的争论,那么究竟应该不应该规范,又应该如何规范呢?,本报特别邀请了几位嘉宾来共同探讨。

  焦点一:究竟什么是行为艺术

    冯博一:裸体行为艺术是艺术的一种表达形式。

  行为艺术是以身体作为媒介进行艺术表达的一种艺术方式。中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就出现了行为艺术,90年代中后期开始逐步活跃。而裸体的行为艺术只是其中的一种,因为裸体本身就是对人的传统伦理的一种挑战,所以相对来说就比较引人注目,也正因为如此,现在人们对它的认识存在误区,会将“裸体”与“淫秽”混淆。

  行为艺术其实是一种前卫的艺术形态,它的特性有两点:一个是探索性和试验性,一个就是批判性。行为艺术的批判性主要表现在对于以往传统的审美观念、方式、趣味的新的挑战,它本身就是反传统的,带有批判性质的。

    裸体行为艺术也是一种艺术表达形式,从一个开放、活跃的社会氛围来说,艺术的发展是不应该受到限制的。

  中国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这二十几年的发展是非常迅猛的,这也为当代艺术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艺术家就通过各种方式来进行艺术创作。很多人可能会很接受美的艺术,但是对于丑的、血腥的、情色的这些艺术表现可能就不喜欢,接受不了。其实看着美和舒服只是传统审美的一部分,丑态也是一种艺术表达,有的艺术就是要通过一种丑态来引起人们对于事情的关注,这也是一种艺术语言。

  宋  辉:行为艺术对于现在的国内公众来说,仅是一种视觉影响。

  我们总会提到一个“大众审美”的概念,比如说有关部门也指出制定这样的法律法规的原则之一就是符合大众审美,但是究竟有几个人了解行为艺术呢?有几个“大众”真正进入到了这种艺术范畴之内?事实上非常少,在国内了解行为艺术的人太少了。究竟什么是行为艺术?没有几个普通人能够说清楚,并非裸体的都是行为艺术,也有一些人就是有裸露的嗜好,这与行为艺术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人们也很难区分。

  对于老百姓来说,行为艺术只是有一种视觉上的影响,还并没有到身心影响的程度。普通人关注这种行为艺术仅仅是作为一种茶余饭后的谈资。比如说几个人在一起聊天,可能会无意中说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都没有达到一个深入影响的程度。如果说是艺术要符合普通大众的审美要求,我看那还不如说让普通大众适应艺术的审美要求,因为人们的审美是如何形成的?我想,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艺术的带动。

  焦点二:艺术能不能规范

    林  彤:有些行为艺术的确过火了。

  艺术本身是没有底线的,表达方式的可能性很多,而且艺术一直也强调自由,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更好的艺术,这些都是人们认可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有一些以艺术名义来哗众取宠的人,这些应该有所区别的,如果真的说规范,那么也应该规范这样的事情。从国际上看,行为艺术作为艺术的一种,在不少国家是被允许的,但这种允许是限于在一定的空间、环境、场合下的特定表达。但是现在有的裸体艺术是出现在公众的视线内强迫公众接受,我就听说过“国际裸体日”那天,有几名艺术家在北京潮白河裸体与自然接触,结果引来了很多普通人的围观,人们都在指指点点,还有一些人在书店这种公众场合下以裸体朗诵来支持某位诗人而事先并未知会主办方,这样的行为我们又能不能称作是裸体行为艺术呢?在这种公众的场所,用裸体来刺激人们的视线,并且强迫人们来接受,这样的行为的确是需要规范的。

  冯博一:艺术本身就是为了创造新的审美。

  “艺术应符合人们的审美”这种说法并不充分,因为作为艺术本身来说,就是要不断地挑战和打破旧的审美观念,建立新的艺术方式。行为艺术是文化的一部分,是在一定时期逐步发展起来的,人们对于裸体的认识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人们现在对于性、同性恋等事物不都是有一个从不被接受而到逐步接受的过程,行为艺术一样需要大家慢慢接受,而不是如何去限制。从另一个角度上说,在社会中应该允许有一部分艺术家有前卫的艺术行为。

  艺术创作强调的是自由,但是传统的伦理是限制自由的。对于艺术来说,艺术家创作出之后,人们可以选择看或者不看,这是人们的自由,但不能因为有些人不喜欢这种艺术形态,就非要去对它进行限制。真正的裸体行为艺术,艺术家并不会在大街上拉着人们一定要看,有些人不喜欢行为艺术并不说明是行为艺术影响了这些人,而是行为艺术方式的影响,这并不是艺术本身的问题。

  作为城市艺术的聚集地,北京的798、宋庄已经得到了人们的认同,行为艺术如果产生在这里,应该是最正常的,因为这里就是一个呈现各种艺术的地方。

  现在法规还没有颁布,我们也无从猜想他们究竟要如何规范,但如果真的是对于艺术创作本身有所限制了,可能会出现一些艺术家针对颁布法令这件事做出更多的行为艺术来。

  宋  辉:当代艺术的繁荣与裸体无关。

  因为艺术的发展就是多样化的,有些人追求的艺术风格就是这样,而且追求这种艺术风格的人毕竟是少数。国外对于艺术的态度很明确,就是给予它充分的自由来发挥。像798这样的地方可以认为艺术人的聚集区,是艺术人表达各自想法的一个地方,在这里完全没有必要来规定或者限制艺术的发展,因为每个艺术家的风格都是不一样的,需要为艺术寻找一个生存的空间。而且就目前来看,中国当代艺术是比较繁荣的,但真正做裸体行为艺术的又有几个人呢?也是非常少的。

  其实对于百姓来说,事实上并不会过分关注这件事情,因为毕竟柴米油盐才是普通百姓生活的重要元素,比如食品安全等,他们会更多关注这些。

    林  彤:应该有一种积极的规范。

    其实规范并不等于限制,就像我们说规范并不意味着限制人们出行一样。对行为艺术进行规范首先是必要的,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很多地方都没有规矩,当代艺术也是这样。我想,在整体上界定一下什么是行为艺术,它可以有怎样的舞台,用什么样的方式表现,对当代艺术是一件好事,没有这样的规范,很多东西可能会变味儿。

  焦点三:应该规范什么

  林  彤:艺术的规范应该是对于他的传播、展示空间的一种规范。

  从艺术本身来说,艺术创作是不需要规范的。但是作为艺术的传播者,媒体负有相当的责任。艺术家们用他们的思想创造出新的艺术,在这个创造的过程中,艺术家不会考虑人们是否能够接受,但是媒体对于这些艺术形态就需要有一个选择,究竟什么样的艺术能够传播,什么样的不能够介绍给社会公众,媒体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可是现在的媒体往往不能掌握这个尺度,以至于出现了一些裸体的行为艺术,他们刊登出来,完全没有考虑到责任,也没有对于艺术表现进行充分的解释和正确的传播,公众当然会反感。

  我们在国外也能够看到有些街头艺术都是裸体的,或者是裸体的人在身上涂上了相应的油彩、或装扮成很著名的雕塑等,这都是被允许的,但是这种允许一定在一个特定的地点而被允许,其他的地方就不会被允许出现。行为艺术究竟应该在一个什么样的场合下出现,什么地方进行展示是合理的,这才是有关部门要进行法律规范的一个重点。

  另外,究竟什么是裸体的行为艺术也是必须要有所定义的,如何区分裸体行为和裸体行为艺术本身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基本概念需要做好区分。

  宋  辉:高雅与庸俗有时就是一墙之隔。

  究竟在什么地方需要管呢?我认为应该是在行为艺术的传播方式上,现在有些商家就会与一些行为艺术家合作,通过裸体等艺术形式来博取人们的眼球和视线,这是要达到一种商业的目的,是商业性的,那这也就脱离了艺术的本质。就像是内衣时装设计师新品发布必然会有模特走秀来展示,人们一定不会说这种走秀就是色情成分,但是商家将这种走秀搬到了商场里,那么就是一种商业行为,目的是以此吸引人们注意,那这就那这就非常庸俗。行为艺术和这个道理是一样的。如果真的说到规范,也应该在这中传播的方式上有所规范,而不是某种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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