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06年度《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考试阅卷工作己全部结束。经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2006年度《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6年度《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考试通过条件为:1、创作设计卷分数按100分计,须达到58分(含58分)以上;2、综合试卷和创作设计试卷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试卷分数占30%,创作设计试卷分数占70%。本次考试总分须60分(含60分)以上。
现将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北京市:
陈智勇、刘智勇、杨红志、孙 暐、雷 驰、黄 剑、王向阳、
王长锁、薛林兴、王山金、李可欢、刁 旭、周世波、郭德富、
丁力军、全惠民、曹 义、白 一
上海市:
周小平、邹东方、贺棣秋、丁 斌、陆步清、黄良良
天津市:
袁麦玉
河北省:
王宝明、王建庄、刘松田、庞少贤、黄志国、马树尧
山西省:
郭秋英、仲丛惠、文晋川、王中文、张建波、李 桦、杨 帆
内蒙古:
常宏志、段志奎、李何生、吴宝仁
辽宁省:
温 洋
吉林省:
李红生、周忠斌
黑龙江:
王双山、李铁银、刘延久、于 猛 、洪 峰
江苏省:
鞠照兰、姚 辰 、叶其鸣、张向华、赵东平、冷天明、季 峰、何 强、
沈秋芳、白士勇、李士锋、赵春明、汤文伟、沈建国、陈 亮、王 峰 、
赵昆仑、陶永华
浙江省:
郭 涛、黄印凯、廖万春、钱 舫、陈国东、俞 征、孙彦鸿、
白水林、李 辉、胡 宁、张海军、孙丽涛 、吴 昊、许国平、
卢乐平
安徽省:
邹 健、唐亚明
福建省:
王向明、蔡建晓、翁健青、叶祥光、孔武战、林家卫、林秀兰
江西省:
宋爱民
山东省:
傅绍相、宋真理、孟 康、林 毅、刁云波、梁秉公、梁庆领 、于 伟
河南省:
郭德富、刘 波、宋文超、张书碧
湖北省:
胡国民、姜海焱、易乐平、邓 涌、程林森、杨 兵、高胜寒、
徐敏辉、李建军、薛苏北、潘校辉、陈国萍、夏晶阳
湖南省:
刘 浪、肖小裘、李思训、黄坚波
广东省:
潘更迪、杨学军、穆历冰、黎 文、黄奔凯、关振华、巫志标、
黄远立、郭俊葵、钟文丰、林 晞、梁 冰、黄振伟、吴金茂、
简向东、郑宜波、何健君
四川省:
王 东、李学雷、李永忠、刘世军、王 印、刘 勇、李如碧、
李如全、陈 亮、赵 希、闫 城、甘静心、罗彬文、程 翔
重庆市:
伍 强、程 旭、晏树安、周华科、张 黎
贵州省:
廖 凯
云南省:
罗 燕、郁 川、张仲夏、刘 峰
陕西省:
方 昕、陈晓春、李建平、时振营、任 军、文 超、张艺莞、徐 辉
甘肃省:
张春阳、王春成
宁夏:
张 戈
青海省:
李少舫
新疆:
张文阁、王宣元
全国城雕委办公室
2006年10月16日
注:
1、考试通过人员,每人需交证书工本费200元,请于11月30日前寄至全国城雕委办公室,证书制作完毕寄至本人。
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610室全国城雕委办公室收 邮编:100037 附言中请注明:寄款人姓名
2、证书内容中需身份证号码,请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发到全国城雕委办公室邮箱中
(E-mail:ngcps_0406@163.com)或传真至010-88082757
3、联系人:贾京红 岳新
电 话:8808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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