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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中青年美术教师艺术年度奖”征稿通知

更新时间:2006-06-14 09:14:37 来源:Tom 作者:佚名 编辑:小路 浏览量:547
主旨:

  鼓励及促进中国艺术创作、品质追求和学术精神。

  展现杰出中国美术教师成就,展示杰出中国艺术作品。

  鼓励艺术界对艺术教育的关注,推动艺术创作教育发展。

  中国美术教师是中国美术界及教育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艺术作品既是这两个系统中最有研究价值的文本,同时也代表最前沿的学术方向。但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许多教师的优秀作品缺少展示与交流的机会,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为了展现与推广中国艺术教育的成果,为广大美术教师创造一个交流与探索的平台,促进中国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壮大,中国中青年美术教师艺术年度奖组委会决定举办首届“中国中青年美术教师艺术年度奖”。

  首届中国中青年美术教师艺术年度大赛作为中国地区一年一度艺术界的重要活动,主要以评选2006年度两岸三地美术教师的优秀作品为宗旨,期望能广纳精英佳作,推动艺术事业的交流与共享。中国美术教师有着崭新的学术观点和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并影响世界各地,他们引领着中国艺术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

  本届评审委员会由来自全国高校艺术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广卅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等)的二十几位专家教授组成,为作品做出专业评判。此次活动将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作品奖和入选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将这些作品出版成书,该书的出版将促进中国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打造出中国艺术教育的新高峰。该书装帧设计将以全新的面貌、国际性的风格定位,全书大8开,精装彩印。

  主办:中国中青年美术教师艺术年度奖组委会

  协办:美术同盟(http://arts.tom.com)、中国艺术设计联盟(www.arting365.com)

  承办:辽宁美术出版社、《美术大观》编辑部

  作品征集对象:

  1. 凡从事美术教育的工作者,其作品均属征集的对象。

  2. 凡在2005年初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的作品均属评选之列。

  3. 经评审后,由中国中青年美术教师艺术·设计年度奖组委会、美术同盟、中国艺术设计联盟、辽宁美术出版社、《美术大观》编辑部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秀作品奖及入选作品资格证书。

  作品范围: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素描、装饰画、书法等。 

  征稿要求及递交标准:

  1. 作品要求8寸以上照片,拍摄质量要求清晰,不偏色。

  2. 电子文档应满足以下要求:以光盘方式提供可用于网络发布,平面印刷的电子文件要求100×70cm幅面,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或TIF。

  3. 请提交个人照片和简历,简历字数100~200字。

  4. 征集作品数量不限,但必须注明联系方式及地址。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稿件,不予受理。

  5. 投稿作者根据“作品范围”可以投寄多幅作品或多项内容,以利于作品入选。

  6. 请自留底稿,作品不退(建议使用特快专递,以保护好稿件资料)。

  7. 作品经评审获奖、入选后,每位教师的入选作品、个人照片和简历将同时刊登在《中国中青年美术教师艺术·设计年度奖》画册之中。

  关于版权:

  1. 参赛者的作品必须是本人亲自创作,如是集体创作必须注明。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自己承担全部后果。

  2. 参赛者应保证主办单位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

  3. 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入选作品的出版权利。

  奖项设置:

  1. 金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

  2. 银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

  3. 铜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

  4. 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5. 入选作品若干,颁发入选证书。

  截稿日期:

  1. 从现在至2006年12月31日为征稿期。超过以上时间,将不再受理。

  2. 请按“征稿要求”将全部征集作品、作者照片和作者简历一并寄来。

  联系我们:

  垂询电话:024—23415466 23415909 23415397

  传真:024—23835371

  联系人:中国中青年美术教师艺术·设计年度奖组委会:光辉、郭丹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族北街29号

  邮编:110001

  邮箱:zgndj_8810@126.com zgndj_8811@126.com

  中国中青年美术教师艺术年度奖组委会

  TOM 美术同盟

  中国艺术设计联盟

  辽宁美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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