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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竖性健康广告 均以裸体男性雕塑为主体

更新时间:2006-01-16 10:09:49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刘悠扬 编辑:沈飞 浏览量:1426
近日,黄浦区市南中学老师向新闻晚报反映,她所在的学校门口一带竖起了许多男性性健康医院广告,因为十分“触目”,这些广告成为学生谈论的话题,一些调皮的男生还以此相互调侃。由于这一带共有4所学校,这位老师觉得,这一性保健广告设置的位置并不恰当,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为此,记者来到该校所在的陆家浜路上,发现从河南南路至中山南路一段的人行道上,竖起了一排排某男性性保健医院的广告。广告以一裸体男性雕塑为主体,其隐私部位用“欲盖弥彰”的手法做了突出处理,广告下方刊登了医院的联系电话、网站和地址。而这一带,总共有四所学校,这些广告牌中距校门最近的只有不到10米的距离。
  
  记者赶到那里的时候正值放学,许多学生从这些广告牌下走过,有些学生驻足观看,一些小个子的“红领巾”还指着牌子嘻嘻哈哈,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记者问这些“红领巾”,对这些广告有什么看法,他们说:“最近刚出现这些牌子,感觉很新奇!”记者又问了几个高中生,一位姓马的女生说:“这类广告放置在学校密集处不太合适,毕竟上学放学路上都要看到,结伴而行时就觉得有点尴尬。我们的老师也在课上提到过这件事,让我们讨论过这个问题。”
  
  该学校德育处的一位老师对记者说:“现在,生命教育正逐渐走进课堂,性对于学生来说,不再是看不得、说不得的问题了。因此,如果这些广告是关于性教育的,那放在学校门口也可以理解。但问题是,这些广告是商业广告,就是从医院角度来说,放在学校附近能有多少广告效应呢?而且,正因为是商业广告,所以它表现的‘性’没有引导作用,还可能对部分学生产生误导。”
  
  大同中学的德育特级教师徐志雄认为,去年下发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试行)》规定,学校周边文化环境应得到净化,学校门口200米内不得设立网吧、歌舞厅。性保健广告虽不在禁止之列,但可以说,也是不妥当的,因为广告也属于文化环境,必须考虑到对青少年造成的影响。在学校周边200米内这个“净化区域”,有关部门在审批广告时应更全面地考虑到这一因素。
  
  记者为此采访了黄浦区工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商局只负责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广告的设置位置由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记者于是又采访了黄浦区市管委灯光办,办公室的陈主任表示:我们对灯箱广告的审批只考虑设施本身对周边景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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